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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到十,就要躲好喔!一、二、三……
 
有時候多希望自己能夠變成無色的透明狀態,別人輕易看穿身軀,而看不到自己。如果是魔法世界的隱型斗篷,似乎還不足夠,稍稍一閃神,就會原形畢露。除非斗篷成為皮膚頭髮的一部分,無法輕易地摘除,但是可以隨著心情需要調整透明度。
 
看起來多麼真實的人們,反而無法看透,互動如何密切或平淡,沒人能洞見真正的心思。如此存在,也迫著人被看見,儘管不想被找到,躲得再遠再徹底,仍然會被發現。猜啊猜,猜謎遊戲,跑啊跑,躲迷藏。
 
四、五、六……,這次我當鬼。
 
在人群裡面尋找消失的面孔,會在哪裡?忽然之間,那些經常見面的人們都在轉身一瞬間,隱匿。挨著一家一戶,尋找可能的下落,每個人都惡狠狠地,「沒有!」然後在面前甩上大門,砰!
 
走著走著,走著走著。沿著時間軸的方向往回走,越走越快,不知不覺跑了起來,快跑!再快點!彷彿飛了起來,衝撞進入了熟悉的地名,街道旁的店家增減了幾家,路上的行人沒幾個看過,光線和印象中也不同,就站在一個定點,張望。
 
怎麼辦,七、八、九……,要躲哪比較好?
 
全亂了手腳,沒什麼地方能夠完全遮蔽,這遊戲適合渴望被找到的人,但是,如果不想被找到的話,地點倒無所謂,最重要的是,千萬不能讓人記得,否則全部的人一起找,也躲不了太久。
 
就在這麼想的時候,指甲尖端看起來能透點光,隔著捂著眼睛的手,好像看見了前面的街景,往下一看,連鞋子衣服也與地面融為一體,手貼著臉,仍然有著觸感,但迎面而來的那個誰卻沒發覺自己,竊喜著,長年的願望終於要實現了嗎?
 
十!鬼要來抓人,不用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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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nnyE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